

農村改革持續深入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基本完成 “放管服”加快推進
農村改革深入推進
今年以來,農業農村部進一步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亮點紛呈,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制度不斷健全。發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具體規范,為保護廣大承包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促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有1474個縣(市、區)、2.2萬個鄉鎮建立土地流轉市場或流轉服務中心,全國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5.32億畝。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基本完成。通過印發做好重點工作的通知、召開現場會及視頻部署會、開展抽查調研等舉措,強力推動改革落實落地。指導各地全面開展成員身份確認、穩步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國共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超過96萬個,成員確認約9億人。開展集體資產年度清查工作,修訂出臺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推動集體資產管理數字化改革,上線試運行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實現成果管理和共享利用。2020年,清查核實集體資產7.7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5萬億元。開展新型集體經濟研究,指導各地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2020年,全國54.4%的村集體收益超過5萬元。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進程,形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農村改革試驗區帶動作用明顯。一是農村改革試驗區布局持續優化。新增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驗區數量達到66個,分布在全國29個省(區、市)。二是試驗任務廣度深度不斷拓展。會同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等33個試驗區申報的49項試驗任務進行批復。以項目制申報備案的方式拓展試驗任務,共對40個地區申報的40項改革試驗任務進行備案。三是制度建設不斷健全。修訂《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運行管理辦法》,簡化試驗區申報、試驗任務終止等工作流程,強化評估驗收工作,確保試驗區工作機制更加規范有效。四是新成果新經驗不斷涌現。如河南信陽探索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數量和利益聯結程度作為政府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重要指標。江蘇蘇州圍繞“認定管理有標準、素質提升有舞臺、創業發展有支持、激勵約束有機制”,探索建立高素質農民培育機制。四川眉山彭山推出“網上辦”“就近辦”“代人辦事”,打造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城鄉無差別“全域辦”,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成果不斷涌現,為推動改革全局提供了有益借鑒。
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任務基本完成
2021年,農業農村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完善政策設計,強化督促指導,推動省市縣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執法能力明顯提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保駕護航作用日益顯現。
狠抓改革攻堅,督促推動農業綜合執法改革基本完成。今年,各地圍繞改革痛點難點開展自查自糾,抽調省級執法骨干組成10個工作組分赴30個省(區、市)開展省際間交叉互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聚焦各項改革任務落地“最后一公里”,對標對表壓實整改責任,加速推進改革。目前,省一級已全部組建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99%的地(市、州)、99.7%的縣(市、區)成立了市級和縣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在崗執法人員超過8萬人,編批人數全部到位后將突破10萬人,權責明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保障有力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已基本建成。
狠抓能力提升,建設規范化高素質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2021年,農業農村部積極推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由重點抓改革轉向深化改革與隊伍建設并重,努力打造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現代化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深入實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提升行動,組織開展全國農業行政執法大練兵和示范創建活動。健全完善執法制度,制定發布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大綱和考試大綱。印發關于做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進執法隊伍統一著裝。加大培訓力度,部署各地開展執法人員輪訓行動,僅2021年部級累計培訓基層執法骨干150名、新進執法人員5000名,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明顯提升。
狠抓執法辦案,充分發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保障作用。農業農村部堅持將執法辦案成效作為衡量改革和執法工作的重要標準,督促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將執法辦案作為主責主業,加大對種業知識產權保護、農資質量、農產品質量安全、長江禁捕、動植物衛生等重點領域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服務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的指導意見》,依法查處種子和耕地違法行為,協助管控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僅2021年1-3季度,全國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就累計出動執法人員310.2萬人次,查辦各類違法案件7.7萬件(種子案件6157件),罰款14.08億元,沒收違法所得1.23億元,沒收違法財物貨值1.15億元,吊銷許可證照376個,挽回經濟損失2.8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264件。在農業農村部直接督辦下,四川、重慶、湖南、貴州四省聯動查處了染疫水稻種子4萬多斤、涉及120縣的生產銷售未經檢疫種子案;山東省一網打掉100余家假獸藥生產企業、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的生產銷售假獸藥案;浙江省破獲該省歷史上最大的水稻種子品種權侵權案。這3起案件查處力度大、震懾效果好,充分體現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執法保障作用。
農業農村“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
2021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安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持續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切實增強農業農村領域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幸福感。
抓牢“改革”主線,簡政放權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印發《農業農村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對4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清單管理,同時在自貿試驗區對10項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30項行政許可涉及的97項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構筑“制度”防線,行政許可規范有序運行。調整農業農村部“放管服”改革和推進職能轉變領導小組,強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組織保障。印發《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服務規范》,圍繞業務辦理、監督管理、日常管理、基礎保障等方面形成52項具體規范,有效提升審批服務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便民化水平。起草《農業農村部行政許可實施管理辦法》,從許可條件設定調整、許可申請和受理、審查和批準及監督管理等方面規范審批行為。圍繞已取消下放調整行政許可事項落實、是否擅自增設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行政許可事項納入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等情況,開展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自查,及時整改落實。
創新“服務”方式,審批服務質量穩步提升。推動“從國外引進農業種子、苗木檢疫審批”等11項行政許可事項實現全程電子化審批,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任何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審批實現全程網上辦理,目前,農業農村部已有一半的許可事項全部或部分實現了全程電子化審批,經測算,每年約有4萬件許可申請不再需要提供紙質申請材料,至少為申請人節省差旅、印刷、郵寄等各項直接費用800萬元以上。編制“動物檢疫證明”等9項高頻電子證照標準,為電子證照應用打下基礎。印發《推進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信息化工作方案》,明確農業農村部行政審批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進度安排,推動實現全部許可事項全程“網上辦”“掌上辦”。
突出“窗口”特色,為企業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實踐活動,在政務服務大廳和農業農村部網站公開征求企業群眾意見,廣泛宣傳審批服務開放日活動相關內容。赴江蘇開展專題調研,走訪獸藥企業,聽取意見建議。邀請來自北京、河北、山東等地的獸藥企業和行業協會代表前往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實地觀摩,近距離感受審批日常工作。行政審批辦公室被全國婦聯授予2020年度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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