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 魏后凱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實現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每年一號文件都把其放在重要位置,有關部門專門制定了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在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推動下,我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成效顯著,各類融合主體不斷壯大,涌現出一批產業融合新業態、新載體和新模式,為鄉村產業振興奠定了良好基礎。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把“持續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作為“聚焦產業促進鄉村發展”的首要任務,對2022年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當前,我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已經進入高質量持續推進的新時期。在新形勢下,必須從功能價值挖掘、多元主體培育、新業態催生、新載體打造和新模式構建五個方面入手,全方位高質量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充分挖掘農業農村功能價值
農業具有多功能性,除了提供農產品和生態產品外,還擁有教育、文化、景觀、休閑、康養等諸多功能。同樣,鄉村作為農業生產活動的場所和城市的后花園,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領域都承擔著特殊的功能,具有多元的價值。充分挖掘農業的多種功能和鄉村的多元價值,是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構建各具特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的基礎和前提。只有這樣,才能使鄉村產業發展更好地承載鄉村功能,凸顯鄉村特色,體現城鄉分工,鄉村產業才能更具活力,更有效率和競爭力。如果鄉村產業不能充分體現農業農村的功能價值,簡單模仿甚至照搬城市的做法,將會失去其發展特色和競爭力。
正因如此,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要“鼓勵各地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挖掘鄉村多元價值,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鄉村休閑旅游、農村電商等產業”。截至2020年底 ,我國農產品加工業與農業總產值比為2.4:1,主要農產品加工轉化率為68%,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未來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潛力巨大。要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支持農業大縣聚焦農產品加工業,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向產地和縣域產業園區集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發展不能再走低水平同質化的老路,要突出各地優勢和特色,充分挖掘農業農村的功能價值,推動農文旅深度融合,走特色化、精細化、集群化、品牌化之路。
從挖掘農業農村的功能價值出發,各地應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建立各具特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這種鄉村產業體系的特色具體體現在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和挖掘鄉村多元價值上。就拓展農業多種功能而言,其核心主要是沿著三個方向展開:一是充分挖掘和拓展農業的生產功能、生活功能、生態功能、景觀功能、休閑功能、教育功能、文化傳承功能等,大力發展生態農業、休閑農業、觀光農業、創意農業等,推動農業產業鏈條的多維延伸;二是按照前后兩端延伸的思路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構建貫穿于農業生產全過程、全方位的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體系,實現農業的縱向融合和一體化;三是促進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文化旅游、電商物流等二三產業的深度融合,實現農業的橫向融合和一體化。就挖掘鄉村多元價值而言,還需要充分發揮鄉村的經濟、文化、教育、生態等價值,大力發展鄉村特色優勢產業和新型服務業,為鄉村振興和農民富裕提供產業支撐。
培育農村產業融合多元主體
與城市產業融合不同,農村產業融合主體除了企業和機構外,還有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廣大農民,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近年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興起,推動新型生產經營和服務方式加快普及,農業生產方式正在加快向規模化、集約化、社會化、融合化、綠色化方向轉變。截至2020年底,全國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9萬家,其中國家重點龍頭企業1547家,省級以上近1.8萬家,市級以上近6萬家;納入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超過300萬個;農民合作社達到225.1萬家,輻射帶動全國近一半農戶;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超過90萬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超過16億畝次,各新型主體尤其是龍頭企業在推進農村產業融合中發揮了重要引領帶動作用。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需要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合力作用,積極培育多元化的產業融合主體,鼓勵龍頭企業在“做大做強”的基礎上不斷“做優做高”,使之成為引領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領頭羊;同時要繼續加強“空殼”農民合作社整治清理和家庭農場規范化建設,加快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轉型升級;還要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分工合作,通過相互入股、組建新主體等方式,構建多領域、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大國小農”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小規模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形態。盡管土地流轉和土地托管有力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但總體而言,過去長期形成的小規模分散經營狀況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目前在全國2.3億農戶中,經營耕地10畝以下的農戶有2.1億戶。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小農戶仍將會在農業生產經營中占據重要地位。為此,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充分發揮新型主體的為農服務功能和聯農帶農作用,建立更加穩定長效的利益聯結機制,全面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需要指出的是,推進農村產業融合不單純是新型主體的事情,對于農民的主體作用更不容忽視,要依靠政策支持和新型主體的引領帶動,引導小農戶廣泛參與,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鼓勵農民創新創業,推動產業鏈與創新鏈融合。
催生農村產業融合新業態
鄉村產業的振興需要新業態的不斷涌現。作為一種新型經濟形態,新業態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從現有產業領域衍生的新環節、新活動。生物技術、人工智能、信息技術等新技術在農業農村領域的應用以及居民消費需求的不斷升級,加速了農村一二三產業的融合,而農村產業融合通過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又將不斷催生出眾多的新產業新業態。這些新產業新業態既有生物農業、智慧農業、可視農業、陽臺農業、植物工廠、直播帶貨等新技術滲透型的,也有休閑農業、會展農業、景觀農業、創意農業、農業電商、鄉村民宿等產業鏈拓展型的,還有訂單農業、信任農業、認養農業、農業眾籌、社區支持農業、定制農業、共享農莊等模式創新型的,可謂種類繁多,近年來發展迅速。據統計,2020年我國休閑農業、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農村電商等營業收入已經超過3萬億元。
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必須適應當今我國城鄉居民消費轉型升級的需要,依靠技術和模式創新不斷催生產業融合新業態。要鼓勵各地大膽實踐,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產業融合新業態,對那些代表行業發展趨勢且行之有效的做法,應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正在探索的一些產業融合新業態,如信任農業、農業眾籌、社區支持農業、共享農莊等,由于是近年來興起的新生事物,目前還缺乏相應的標準和規范,需要在實踐探索中不斷豐富完善。一方面,要立足于共同富裕目標,積極引導農民廣泛參與,使農民能夠更多分享新業態的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要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完善各種新業態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措施,引導各種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正因如此,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特別強調要支持農民直接經營或參與經營的鄉村民宿發展,促進農副產品直播帶貨規范健康發展。
打造農村產業融合新載體
農村產業融合是多領域、多層次的全面融合,既可以在一個市域、縣域范圍內進行,也可以在一個鄉鎮甚至村莊范圍內開展。因此,在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中,不同層級的行政區域自然就成為農村產業融合的空間載體。無論是市縣還是鎮村,目前大都把農村產業融合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之一。在國家層面,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推進實施的美麗休閑鄉村建設、農業產業強鎮建設、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建設、休閑農業重點縣建設等,大都以行政區作為載體,其建設內容也包含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以行政區作為產業融合載體,其優點是可以發揮各級政府和村委會的作用,充分調動地方資源和積極性,但產業融合作為一種經濟現象,有其集聚和發展規律性,并非局限于特定行政區域之內。
為推動農村產業高質量融合發展,當前亟需打破城鄉分割和行政區劃的限制,按照產業集聚和融合發展規律,打造一批有利于農村產業深度融合的新載體。近年來,農業農村部已經在全國探索創建了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全產業鏈重點鏈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強調,要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培育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繼續支持創建一批國家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這些現代農業產業園、鄉村產業集群和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根據農村產業集聚和融合發展需要,突破了行政區劃限制,是持續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新載體,有利于提高資源的空間配置效率。尤其是,中國早期的產業集群,如浙江的塊狀經濟和廣東的專業鎮等,大多是在農村發育起來的。可以認為,以農業產業集群、鄉村旅游產業集群、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等為核心的鄉村產業集群,是推動農村產業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有效空間載體。譬如,農業產業集群就是農業及相關產業活動在特定地域范圍內集聚而形成的一個有機的具有生命力的產業群落,它是以農業為基礎的產業鏈延伸以及農業與二三產業相互融合的結果。
構建共享型產業融合新模式
從微觀角度看,雖然在一個企業或家庭農場內部也能夠實現產業融合,但從中觀角度看,無論是市域、縣域還是鎮域和村域范圍內,參與產業融合的主體大都是多元的。農村產業融合的關鍵,是構建公平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使各融合主體如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村集體和農民等形成一個發展共同體。這種發展共同體實質上是一種共享型的產業融合新模式。所謂共享,就是各融合主體要公平合理地分享產業鏈增值和融合發展利益。目前,各地在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的過程中,通常采取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電商+合作社+農戶等方式,構建形式多樣的利益聯結機制,如訂單收購+分紅、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有力促進了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共同體建設,最為關鍵的是如何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使各主體都能夠分享產業融合的增值收益,最終實現參與各方的利益共享。尤其要正確處理好各新型主體和廣大農民主體的利益關系,既要從法律和政策上保護各新型主體的合法權益,又要讓廣大農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和融合發展的收益。新型主體通常在產業融合中占據主導地位,應充分發揮其引領帶動作用,切實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與新型主體相比,農民主體往往處于相對弱勢地位,要避免資本對農民利益的侵害,有效防范各種風險。例如,由于缺乏系統的資源估價技術規范和科學方法,一些村莊在將文化旅游資源、土地、房屋、基礎設施等入股參與經營時,往往折價入股較低,有的出讓期限過長,由此導致農民利益的流失。此外,推進農村產業融合還要有風險防范意識,既要防止耕地流轉中的“非糧化”傾向,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底線,又要防止工商資本下鄉“圈地”,造成耕地被荒廢、閑置,或者因盲目下鄉和缺乏監管造成“跑路爛尾”,以確保農民的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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