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農業“南南合作”的歷史演變
2004—2015年,我作為農業部分管副部長,負責農業部與聯合國糧農三機構的合作交流工作。多年來,我經常參加他們組織安排的各項工作與活動,多次與其主要負責人一起研究工作、交流深入推動聯合國糧農三機構成員國之間加強農業合作的意見。其中,談及最多的內容,就是全球農業的“南南合作”。

△與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總裁見證南南合作基金協議的簽署
目前,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關注我國農業在四十多年來改革開放中取得的成果,表現出強烈的愿望,要與中國農業農村部進行交流并學習借鑒我國農業發展的模式和成果經驗,也更多地提出本國的需求,以期得到我國的農業援助,以推動本國農業與農村經濟的發展。
自農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全球農業“南南合作”的機制與平臺,加強了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與農業合作交流工作。根據農業合作交流的工作協議,我組織和參加了中國農業部與聯合國糧農三機構成員國之間有關農業“南南合作”的工作。在工作的實施中,我不斷提高了對全球農業“南南合作”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全球農業“南南合作”工作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和思考研究,與同志們討論分享。
“南南合作”形成的歷史背景和主要內容
“南南合作”是指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為主的聯合國發展系統所倡導的發展中國家間的技術合作。由于世界上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位于南半球,故稱“南南合作”。隨著形勢的發展,技術合作已逐步發展為經濟合作。“南南合作”是發展中國家應對國際形勢變化以及經濟全球化挑戰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自然和人力資源優勢,深入挖掘各自的生產和科技潛力,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南南合作”的宗旨是和平與發展。自力更生求發展是“南南合作”的基本原則,其內涵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鼓勵發展中國家內部的互助合作,推動發展中國家的專業化分工以改變發展中國家對外經濟關系中的不利地位,減少對發達國家市場的過分依賴;二是在國際問題上協調發展中國家的立場,以加強發展中國家在處理世界事務中的談判地位。
“南南合作”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基于共同的歷史遭遇和獨立后面臨的共同任務而開展的相互之間的合作。其實質是面對不平等的南北經濟關系,實行聯合自強,共同發展。
1955年召開的萬隆會議確定了南南合作“磋商”的原則,促進了原料生產國和輸出國組織的建立,提出了在發展中國家間實施資金和技術合作,因此被認為是“南南合作”的開端。20世紀60年代初形成的不結盟運動和七十七國集團是“南南合作”的兩個最大的國際組織,其通過的一系列綱領性文件,為“南南合作”規定了合作的領域、內容、方式與指導原則。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發展系統把“南南合作”作為國際性技術合作的新領域,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負責組織實施,于1978年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召開了首次“南南合作”會議,通過并發表《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綱領》,使“南南合作”成為由聯合國直接領導的有計劃、有組織的推進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合作。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末,發展中國家團結自救、合作自強的努力取得重大進展。西非經濟共同體、拉丁美洲經濟體系、南部非洲發展協會、海灣合作委員會、南亞區域合作聯盟等發展中國家謀求經濟合作,增強集體自力更生能力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相繼建立。1982年、1983年和1989年先后在印度新德里、北京和吉隆坡召開“南南合作”會議,這三次會議是“南南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國際社會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發生的巨大變化也對傳統的多邊發展合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從而也影響到技術合作將來的前景。隨著市場和生產結構迅速全球化,加上對創設一個自由化國家貿易制度的日益重視,這樣的大環境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特別的挑戰和機會。
1990年聯合國高級別第八屆會議及其發表的“南方的挑戰”、1994年9月舉行的七十七國集團部長會議、1994年12月舉行的發展中國家首腦萬隆會議等都進一步推動了技術合作,強調了“南南合作”的重要性。
20世紀90年代,世界經濟出現兩大趨勢:一是世界新技術革命加速了資本與技術在全球的流動從而加速了經濟的國際化、一體化;二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世界市場競爭日趨劇烈,全球經濟區域化加速形成。任何一個國家,無論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不能不受其影響,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游離于全球或區域經濟之外,因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經濟領域的合作就成為新時期的客觀需要。
基于這種需要,1995年5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南南合作會議討論并通過《南南合作新指南》,新指南強調指出,“南南合作”領域應該從技術合作擴大到經濟技術的全面合作,特別要加強開發性投資、產品貿易、現代管理、宏觀經濟調控、減少污染、消除貧困、解決債務等方面的合作和援助,并為此增設了聯合國信托基金,以便為“南南合作”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聯合國“南南合作”工作領域的轉變,在合作內涵和外延上有了重大的突破:一是在內容上從技術合作為主轉向經濟合作;二是在形式上從技術培訓、技術考察,轉向投資與技術開發,包括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及其管理機制等。《南南合作新指南》是面向21世紀推進“南南合作”的行動綱領。
“南南合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目標:一是通過交流經驗分享技術資源并開發互補能力,來促進加強發展中國家各自的或集體的自力更生能力;二是增加國際合作以及有助于促進這種合作的努力,并提高其質量;三是加強發展中國家包括傳統部門在內的現有的技術力量,來改善其充分利用資源賦予的能力,并創造將這些技術轉移給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能力;四是改善發展中國家吸收技術并使之適應于其特殊需求的能力;五是對最不發達或受陸地包圍的國家,或發展中的島國及受到嚴重影響的國家提供幫助;六是增強發展中國家相互合作時對對方技術能力的信任,以及促進雙方利益和興趣的一致性。
“南南合作”的方式與領域多種多樣,涉及眾多領域。主要形式有技術輸出、勞務承包、設備出口、合作生產、開辦合資企業等。合作領域涉及工業、農業、服務業、社會、人口、生態等各個方面,特別是強調人類健康、環境生態、婦女參與、增加就業、消除貧困等。因此,南南合作活動是推動世界文明和人類進步的重大舉措,其活動對世界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技術合作型的南南合作活動一般可分為促進性活動和執行性活動兩類:促進性的活動是那些著眼于加強發展中國家參與或為特定活動的執行做準備基礎的活動;執行性活動是有關那些兩個或多個國家有目的地、自愿地進行技術、經驗和各種能力交流和分享的發展性活動。
全球農業“南南合作”的主要任務
“南南合作”涉及范圍甚廣,包括農業、衛生、醫療、能源、貿易、經濟合作、人力資源和科學技術等。
農業方面的“南南合作”是特指由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以下簡稱“糧農組織”)于1996年在世界糧食安全特別計劃框架下提出的,這項計劃是糧農組織為幫助低收入缺糧國家解決饑餓與營養不良問題于1994年提出的一項重大倡議,是糧農組織實現“到2015年把世界饑餓人口減少一半目標”的標志性行動,其目的是鼓勵和倡導發展中國家進行更緊密的技術和經濟合作,農業“南南合作”就是在其框架下,發展中國家之間開展的農業技術援助性質的合作。
“糧食安全特別計劃”主要針對低收入、糧食不足的國家,目標是通過國家糧食安全計劃和區域糧食安全計劃提高生產率和增加糧食生產,減少年際間的生產波動,在環境可持續基礎上提高國家糧食安全水平。由國家糧食安全計劃、地區糧食安全計劃以及“南南合作”三方面內容組成。國家糧食安全計劃由國家主導,目的是讓更多的當地居民擺脫饑餓,在該計劃中糧農組織與接受國合作,尋找解決糧食安全問題的方法,同時幫助受援國尋找愿意為其提供資金的援助國。地區糧食安全計劃主要在地方經濟共同體內進行,進一步加強臨近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區域合作以及農業經濟發展,擴大國家糧食安全計劃的作用范圍。“南南合作”則是發展中國家間加強農業合作,特別是農業技術交流,其目的是解決糧食安全問題。
“糧食安全特別計劃”是一項本國所有的計劃,由本國的專家實施,糧農組織進行技術監督。然而在適當情況下,它也可在“南南合作”計劃下吸收其他發展中國家農業方面的經驗和專門知識,加強發展中國家的農業技術方面的合作。
農業“南南合作”的運作方式主要是通過在農業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的發展中國家之間建立協作關系,由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發展中國家派遣專家和技術人員到貧困國家,對其提供技術援助,直接指導當地農民進行農業生產;此外加強典型案例的推廣,從而提高貧困國家的農業水平,緩解糧食安全問題。
經過二十幾年的努力,糧農組織的“糧食安全特別計劃”下的農業“南南合作”取得不少成就,現已出現很多成功案例,農業“南南合作”的實施將會幫助更多國家解決糧食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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