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是“基層減負年”。記者連日來在東部某省走訪時,不少基層鎮村干部卻反映“減負”獲得感不強。
近日,在某重大事故發生地,有干部向記者訴苦,該事故發生后,但凡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事情,上級各部門是“互相推諉、避之不及”。比如,當地有一家菜場要進行綜合整治,鄉鎮與縣住建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多方協商,結果還是以“屬地管理”為名,將責任推到鄉鎮政府頭上。
“我就納悶了,當初批建這個菜場的時候,對于明顯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怎么沒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聽取鄉鎮意見呢,現在要整改就推給我們?”鄉鎮主要負責人直言道,“我想反問,這個菜場難道不是在縣政府轄區嗎?各個局作為縣政府職能部門難道不應該為縣政府擔起屬地管理責任嗎?”
“可以說,‘屬地管理’四個字是我們基層村干部最討厭的。”江蘇蘇州一名村黨委書記說,“村級沒有執法權,但是轄區范圍內所有事情都要你牽頭。以拆違為例,要我們村干部沖在最前面,城管等部門反而成了配合方。”
“‘屬地管理’和責任狀,已經異化為上級將責任風險甩給下級的‘擋箭牌’。”東部某省一名村支書說,“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根針最后都到村里,很多工作只要實行‘屬地管理’,不論村里能不能解決的事情都落下來,減負從存量上就減不動。”
近年來,隨著深化改革與服務型政府建設步伐的推進,各類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也在往基層下沉。這一過程中,越是機制銜接尚不通暢的地方,越需要條塊之間各擔其責,保護基層干事落實的積極性。然而,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到有的地方,就變成只“傳”只“壓”,層層加碼,一味問責,長此以往,部分基層已出現“虱多不癢、債多不愁”的麻木苗頭。
不少基層干部發現,從“管理”轉向“服務”以后,很多工作缺少抓手,任務難以落實;會議議而不決、決而不定、定而不行;文件語焉不詳,還需要出臺細則才能執行,基層工作更多忙于應付上級考核問責,面對群眾的時間少了,像在“懸浮”運轉。
前段時間,也有專家認為,之所以會有“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一個原因就是上一級文件未能真正推動需要解決的重難點問題。
“基層減負關鍵在領導,尤其是當地主要領導,沒有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不切實轉變形式主義,基層減負永遠停留在口頭上。”某鎮黨委書記如是說,“什么叫‘老大難’,就是‘老大來了就不難’,現在都要求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凡事一把手要抓起來,但正是個別上級領導的缺位、推諉,使一些基層老大難問題久拖不決。”
權責要統一,有權要作為,作為要擔責。用領導的“落實”壓實基層的“懸浮”,用上級的“擔當”真正為基層“減負”。挑子就在這,誰背都是背,上級多“擔”一些,基層的負重自然“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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