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部分地方由于財政困難,鄉鎮干部本應享受的正常待遇不能兌現,工資滯發、獎金被扣,導致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受到影響。報道刊發后,引起不少網友強烈共鳴。
“工資不高、事情不少”“掙不到錢、升不了職”“離家多、團聚少”成為一些基層干部經常“吐槽”的內容。盡管其中有調侃的意味,但也不能忽視一些基層干部的正常待遇沒有保障的問題。
每當中央出臺文件保障基層干部待遇、為基層減負松綁時,基層干部都會心潮澎湃。因為這為基層干部堅守一線吃下“定心丸”,對穩定基層干部隊伍、留住基層人才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到了年底,基層干部正常待遇被“砍頭”時,曾經的美好愿景流于空談,無疑是給他們的“熱血”澆了一盆冷水。
采訪中,記者發現,面對工資少、干活多、條件差的境況,少數地區出現干部逃離鄉鎮的趨勢,他們想盡辦法調動到縣城或者離家近的地方工作。
對此,我們不能簡單認為其精神“缺鈣”,不能忽視鄉鎮干部基本的需求。很多基層干部不僅面對較大工作壓力,還有各種生活壓力,工資不夠買房、夫妻異地、無法照顧孩子等現實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如果再遇到待遇難保障,會更挫傷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在新的歷史起點,我們面對鞏固脫貧攻堅成效和實施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基層不僅要留住優秀干部,還要吸引更多的人才來參與到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
因此,保障基層干部待遇決不能流于“畫餅”,關鍵在于將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熱情的政策制定好、落實好,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確保干部真心實意投身基層事業,愿意為振興奉獻自己的力量。
首先要暢通基層干部晉升渠道。各地可出臺政策,拓寬基層干部選拔任用的渠道,將基層工作經驗作為提拔干部的重要條件。針對在基層工作時表現優異的干部,組織部門應該多為其考慮,在晉升指標等方面給予一定傾斜。同時,落實好“職務”和“職級”并行的“雙階梯”制度,讓基層干部有奔頭。
其次要保障好基層待遇水平。待遇水平是基層干部獲得感最直接的體現,保障好他們的待遇水平不僅能提升獲得感,更能激發他們干事創業的熱情。因此,各地要千方百計保障好基層干部的待遇水平,減少拖延工資和績效打折扣的情況發生。
改善基層干部工作、生活條件,減少后顧之憂。基層要留住優秀干部,在減少他們后顧之憂方面也應該下功夫,提高食堂餐飲水平、改善基層住宿條件,在子女上學、就醫等方面給予基層干部合理、合規的幫助,降低其無法照顧家庭的“歉疚感”,讓其有更多精力投身鄉村振興事業。
此外,財政、紀檢、組織等部門可以定期了解基層干部心聲,全方位將基層干部待遇保障落到實處,增強他們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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