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和水利部《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實施辦法》,我部組織研究提出了2021年度河長制湖長制擬激勵市縣名單,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擬激勵市縣名單:北京市延慶區、河北省灤平縣、遼寧省桓仁滿族自治縣、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江蘇省淮安市、浙江省麗水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威海市、湖南省臨湘市、廣東省東莞市、重慶市璧山區、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西藏自治區朗縣。
公示時間: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聯系電話:010-63202715
傳 真:010-63202685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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