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海南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現場推進會在文昌市召開。
記者從會上獲悉,2023年,海南全省2562個行政村集體經濟總收入7.33億元(不含政府補助性收入),同比增長7.1%,涌現了一批經濟強村,催生了一批富民產業,形成了一批發展模式。
近年來,海南省先后出臺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十八條措施、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空殼村”兩年“清零”行動、啟動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三年行動”等,為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探索新路徑。
海南省通過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摸清村集體家底、明晰農村各類產權歸屬、賦予了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為集體經濟的發展奠定基礎。全省已核定農村集體資產269.45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60.17億元;累計頒發承包經營權證書96.7萬本;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近600萬人,按戶發放股權證110萬余本;登記賦碼集體經濟組織24666個。據統計,2023年,62.69%的村集體收入超過10萬元,收入超50萬元的村集體有317個。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何瓊妹表示,下一步將開展好“五抓五促”,提升海南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
一是抓村鏈融合,促進集體產業發展。把村集體融入產業鏈發展的主賽道,將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融入產業鏈中一體推進,與產業鏈企業主體融合發展,尤其是要發揮鏈主企業的帶領作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村集體產業穩健持續發展。
二是抓抱團聯合,促進區域協同發展。大力推行“資源抱團”“資金抱團”“聯合組團”“聯合人才”等模式,整合各類資源、打破村域地域界限,抱團組團發展。
三是抓路徑探索,促進集體增強“造血”功能。充分利用農村集體自身資源條件、經營能力,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四是抓創新驅動,促進集體產業提質升級。集中推動科技幫扶、品牌打造、資產和管理等方面升級。
五是抓資產監管利用,促進農村資產保值增值。健全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機制,嚴格集體資產管理,規范產權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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