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印發《2025年重慶市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是強農惠農政策重要內容。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廣大農戶,涉及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自2016年此項政策實施以來,實實在在增加了農民收入,對調動農民群眾種糧積極性,促進耕地地力保護起到了重要作用。
方案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對非農征(占)用耕地、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要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科學施肥用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措施,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
在資金嚴管理方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和騙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領,不得直接抵扣任何農業生產費用或“一事一議”等籌資款。
方案中明確,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資金原則上補貼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直接補貼到戶。
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何種類型面積計算,由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補貼標準上,由區縣根據市級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按當年所有農戶報備的面積合并后測算確定。
補貼程序上,各區縣根據耕地面積和當年統一的補貼標準,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個承包耕地農戶,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將所有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發放。鄉鎮、村社公示方案由區縣制定。區縣農業農村、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補貼資金發放明細的審核,區縣財政部門負責將補貼資金通過金融機構發放到農戶手中。村社集體機動地種地的,補貼給種地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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