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是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的不竭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解決農業農村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根本靠深化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大力推動“三農”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統籌謀劃和推進農村改革,構建起了農業農村發展的“四梁八柱”。從扎實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到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從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到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一系列改革正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源源不斷的動能。土地“活了”,資源“醒了”,主體“強了”,城鄉“更通了”,鄉村大地,活力奔涌。
這十年,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實推進,土地活了,農業農村發展有了強勁動能。土地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本。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始終是農村改革的主線。這十年,我們一方面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基本完成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給農民吃上了長效定心丸。另一方面,放活土地經營權,確立了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體系,不僅增加了農民土地財產性收益,還為農業生產增添了強勁動能。這十年,我們還深入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塊地”改革試點,整體來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在保障被征地農民權益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規則體系基本形成,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進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地級市穩步開展,加快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體系,有效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農房。總之,土地要素變活了,促進了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帶來了農民的持續增收。
這十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基本完成,資源醒了,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有了堅實支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大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在全國逐步推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全面完成,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全面確認,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穩步推進,通過改革,集體產權歸屬更明了、農民財產權利更多了。改革還喚醒了沉睡的集體資源,激發了農村集體經濟的內生發展動力,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收益持續增長,為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礎。
這十年,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加快構建,主體強了,走上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之路。大國小農是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情。“人均一畝三分地、戶均不過十畝田”,是我國許多地方農業的真實寫照。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十年,我國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和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政策體系初步建立。家庭農場達到390萬家,農民合作社超過220萬家,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95萬多個,輻射帶動近一億小農戶,蹚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之路。
這十年,城鄉融合發展機制不斷健全,城鄉更通了,城鄉融合發展之路越走越寬。重塑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是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十年,在城鄉之間,改革步伐加速推進,城鄉二元結構逐步打破,城鄉要素雙向流通渠道日益暢通。在規劃上,強化城鄉一體謀劃,促進縣鄉村資源統籌配置、功能銜接互補,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在設施上,重點補上農村水、電、路、氣、通信、物流等設施短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逐步縮小城鄉差別;在服務上,優化農村基礎教育布局,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水平,增強農村社會保障能力,不斷增進民生福祉;在權利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逐漸完善,越來越多的農民在城市扎根,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安家的美好夢想變成了生動現實,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正在加快形成。
改革未有窮期,改革一直在路上。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堅定不移地深化農村改革,需要始終秉承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改革精神,蹄疾步穩、縱深推進,不斷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大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讓廣大農民群眾充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為鄉村振興注入新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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