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江津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門前發生了溫情一幕,農民吳古秀攜家人送來一面“依法公正、全心為民”的錦旗,讓仲裁員們備受鼓舞。錦旗后面的故事是這樣的,吳古秀是該區德感街道中渡社區5組村民,去年,他與江津區德感街道中渡社區塔坪經濟合作社發生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吳古秀向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受理他的案件后,在他提供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深入鄉村,做了大量認真細致的取證工作。由于調解無效,仲裁委嚴格按照仲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他的案件,經過仲裁庭審中嚴格的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最終作出了支持申請人請求的裁決,維護了吳古秀2.5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獲得侵權損失賠償的權益。庭審過程注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均對裁決表示認可。
裁決后,吳古秀和家人對仲裁委員會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感激不已,于是才有了送錦旗的一幕。這僅是重慶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中一個小小縮影。
順勢而為,構建調解仲裁體系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補貼政策的實施和農村土地流轉進程的加快,農民負擔逐步減輕,農民對土地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隨之增多,表現形式日趨多樣化,涉及的范圍不斷擴大,糾紛矛盾也越來越復雜。重慶地處西南山區,成片土地較少,土地呈細碎化和零散化特點。“我們這的土地承包糾紛比較復雜,涉及面廣,這就需要有專業機構來處理這些糾紛。相對法院判決來說,仲裁形式相對靈活;而相對一般糾紛調解來說,仲裁更具專業性和權威性。仲裁還不收費,很受農民歡迎。”重慶市農委的同志說。
2010年9月開始,全市32個區縣建立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鄉、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解組織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區縣政府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每年將10余萬元仲裁經費列入預算,并在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人員編制、工作設備配備等方面給予保障。截至目前,重慶市共有仲裁委員會委員537人,其中農民委員94人。聘任仲裁員1208人,仲裁委日常工作機構工作人員221人,調解仲裁體系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回顧這幾年的土地仲裁工作,重慶農委的同志不無感慨,“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成立不成立,就是不一樣。仲裁委員會不僅助推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有序開展,還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不僅改變了過去因協商、調解不及時引發的信訪、越級信訪、重復信訪狀況,也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最重要的是它貼近農民、程序簡便、辦案快捷,辦案裁決有專門場所,免費為農民解決糾紛,深受廣大群眾的支持。”
數據顯示,2014年,重慶市共受理土地承包經營糾紛15621件,調處15199件,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達到100%。全年未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重大群體性事件,也無群眾集訪。農委的同志說:“調解仲裁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是及時有效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便民利民,土地仲裁進院壩
日前,永川區朱沱鎮最遠的九層巖村馬子溪一村民院壩中,區仲裁委員會正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土地承包糾紛,這引來了眾多村民的旁聽。
當地村民聶坤富有一塊自留地,因閑置便交與同村好友王孝正耕種。在該村實行退耕還林的時候,王孝正將這塊地退耕還林種植了枇杷樹。聶坤富知曉后決定要回自己的地,但王孝正不同意還給他,兩人產生了糾紛。經過村委會、鎮政府多次調解,都沒有調解成功。多年來,王孝正和聶坤富一直不放棄對這塊地承包權的爭議。永川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成立后,王孝正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要求確認1998年6月30日與該村村民小組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
永川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后,依法組成仲裁庭,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第一次公開開庭審理。仲裁庭在審理中發現,應當追加5名第三人。休庭后及時通知了第三人參與仲裁活動。此時正值水稻收割的農忙季節,為了方便當事人和第三人參加開庭審理,仲裁庭成員根據案情需要和當事人的要求,組成巡回仲裁庭,來到朱沱鎮九層巖馬子溪農民的院壩里,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經過申請人、被申請人以及6名第三人陳述、庭審調查、舉證、辯論等法定程序,仲裁庭在雙方分歧較大、調解不成的情況下,依法作出仲裁并將裁決書及時送達當事人和第三人。
仲裁庭這種方便群眾的巡回仲裁,走鄉入壩,在當地村民中引起了強烈反響,當事人和第三人都非常感動。他們表示,仲裁委員會的這種院壩仲裁方式,不但節省了他們進城的時間和路費,還讓更多的村民旁聽庭審過程,學到很多法律和政策知識,這真是“審理一案,教育一片”。九層巖村負責人說:“土地流動仲裁到農戶家現場開庭,我們老百姓覺得公開、公平,也相信他們的裁決肯定公正。庭審也給我們旁聽的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為我們以后進行土地流轉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永川區農委主任介紹,這種將仲裁工作開展到院壩及田間地頭的做法,在永川區已經成為常態化了,重慶市其他地區這種方式也屢見不鮮。他說:“送上門服務,切實為農民群眾排解糾紛和困擾,是讓我們更好地和群眾心連心的好辦法。”
調解優先,化解矛盾促和諧
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既減少群眾負擔,又維護了村民之間的和諧關系,有利于農村社會穩定,是廣大農民群眾愿意接受的糾紛解決方式。
幾年來,重慶市各區縣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以化矛盾促和諧為理念,組織力量帶案下鄉、入戶走訪、現場受理,通過對爭議雙方當事人耐心的講政策、明法律、做思想工作,成功調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糾紛。重慶市農委的同志介紹:“在調解仲裁制度和程序范圍內,我們積極引導當事人以調解方式結案,這已經成為我們仲裁工作的首選目標,并取得了積極效果。”。
“感謝仲裁員,感謝你們了結了我們3兄弟近20年的心結,你們這里是為群眾辦實事的地方,我們相信你們”,當事人感激地說。今年4月2日,奉節縣農村土地仲裁委員會成功調處了一宗因20年外出務工,長期居住在外兄弟間產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
羊市鎮紅旗村13社村民王邦貴,第一輪土地承包,包了集體土地7.4畝,1996年因長期在外務工,將7.4畝承包土地交給其兄弟王邦碧、王邦祥耕種,在2010年土地確權頒證時,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頒發給了王邦碧、王邦祥,至此,雙方發生糾紛,經村委會、鎮政府6次調解不成,王邦貴向縣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委受理后,4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在審理中,雙方分歧較大,互不讓步、場面混亂、情緒激動,揚言如果不能公平、公正裁決,他們就要上訪,調解仲裁工作極其困難。
仲裁庭進行休庭后,三位仲裁員商議,認為該案一裁了之,很有可能激化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礎上,他們決定堅持調解優先,力求做到“案結事了”。對當事人三兄弟分別進行庭外“背對背”的3次輪流調解,逐個耐心地向當事人講解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理清利害關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耐心細致地做工作后,最終雙方當事人在和諧的氣氛中接受了調解方案,三兄弟達成調解協議。至此,這起爭執了20年之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場在當地鬧得沸沸揚揚的同胞兄弟間的矛盾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順利結案。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防止了矛盾激化,減少了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降低了訴訟成本。“下一步,我們將把下訪調解糾紛作為一種常態的仲裁工作方式,以更加豐富的形式下訪,廣泛宣傳土地承包等相關法律法規,聽取群眾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解決辦法,最大限度地將土地糾紛矛盾消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處理在萌芽狀態,以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重慶市農委同志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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