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開局之年,也是“三農”工作重心發生轉移的關鍵之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正式出臺,為我們在新的歷史交匯點上,把握“形”與“勢”、轉換“危”與“機”、實現“穩”與“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指明了前進方向,是做好彭澤縣“三農”工作的根本遵循。彭澤是長江經濟帶的重要節點,境內水系發達,漁業資源豐富。全面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對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轉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彭澤縣委縣政府緊緊圍繞“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總體目標,全面落實“四無四清”“七個到位”要求,大力推進禁捕退捕工作,長江彭澤段“江豚覓食”、太泊湖“天鵝戲水”現象頻現,新華社等中央媒體多次聚焦報道,長江經濟帶鑲上綠寶石更具高顏值。
三個到位,確保“退”得徹底
彭澤縣始終堅持以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根本遵循, 全力做好退捕漁民的安置保障工作。一是政策宣講到位。專門抽調農業農村、人社等單位工作人員組成政策宣傳組,入戶登船開展政策宣講, 發放漁政通告等1900份,通過標語、橫幅、通告、告知書、宣傳車等形式,對禁捕退捕重大意義、政策要求、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執法監管進行了解讀,對漁民普遍關切的補助、社保、就業等問題進行了解答,實現禁捕退捕政策家喻戶曉。二是底數掌握到位。建立退捕任務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對全縣46.5公里長江段內的135艘退捕生產漁船、257名退捕漁民進行了調查摸底、建檔立卡、登記造冊、三級公示,并錄入長江禁捕退捕信息管理系統,建檔立卡完成率、準確率均達100%。三是保障落實到位。強化頂層設計,嚴把政策標準,出臺《彭澤縣退捕漁船網具征收、養老保險和轉產就業實施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按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3000元每人每年的標準參保,其中財政補貼90%,個人承擔10%,實行先交后補;對于已享受財政補貼的社保政策漁民,一次性補貼2萬元。截至目前,發放退捕禁捕漁民各項補貼資金847萬元,其中船網補助315.8萬元,社保補貼410.3萬元,過渡生活費補貼107.4萬元,船舶證補貼13.5萬元,到位率達100%。
四個全面,確保“禁”得堅決
全面落實新頒布的《長江保護法》,做到重點水域應禁盡禁,實現禁捕、禁運、禁售、禁食全鏈條管理。一是全面禁捕。建立聯合執法、常態化執法機制,持續深化“清船”“清網”“清江”“清湖”,長江常態化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太泊湖、芳湖水上陸岸全天管護,形成專管群管結合、人防技防并重的群防群治、聯防聯控的執法格局。自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公安、漁政、市監等部門出動執法1020人次,驅離沿江岸線及生物保護區垂釣人員1600余人,行政處罰案件28起,刑事案件3起。二是全面禁運。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收購、加工、利用非法漁獲物等非法販運各個環節行為,堅決“管住船”,全面“管住岸”,切實“管住販”,建立健全從“水里”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會氛圍。截至目前,全縣135個捕撈許可證已全部注銷,135艘生產漁船全部回收拆解,銷毀漁具2.93萬公斤,257名漁民全部棄漁上岸。三是全面禁售。市場監管局對市場生產經營主體分別進行建檔立卡管理, 分別簽訂了“禁止經營、銷售和販運長江水生野生動物和水產品”承諾書。通過調研、暗訪等形式,有效掌握了水產品交易地、涉漁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禁售情況。截至目前,開展了5次聯合檢查,實現菜市場、超市、餐廳和漁具店等地全覆蓋,嚴厲查處了銷售違禁漁具店2家,清理餐飲店“長江魚”菜單13家,堅決掐住了違法交易的源頭。四是全面禁食。強化市場監管和整治,嚴禁以“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進行宣傳營銷,禁止在店堂內外廣告招貼和菜單上出現“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字樣。倡導廣大市民和群眾自覺增強禁食長江魚意識,有獎舉報非法捕撈、交易、運輸、食用長江野生魚的違法行為,營造全面禁捕退捕的濃厚氛圍。
五個一批,確保“轉”得到位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實施退捕漁民轉產就業“1131”計劃(對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但未就業的退捕漁民,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講、1次就業指導、3次職業介紹和1次職業技能培訓),多形式、廣覆蓋地開展相關就業技能和創業培訓服務,退捕漁民中需轉產就業的181人已全部安置到位,實現了從水上到岸上的“無縫對接”。一是發展產業幫扶一批。做實做細退捕漁民的產業幫扶工作,通過發展“一鄉一園”、特色產業、農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促進“失業人”向“產業人”轉變。二是務工就業轉移一批。細化出臺具體措施,開展相關就業技能培訓服務,為退捕漁民免費提供職業介紹、培訓服務78人次,促進“上岸人”向“上班人”轉變。三是自主創業解決一批。用足用好“雙創”政策,對自主創業的退捕漁民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稅費減免,為13名退捕漁民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85萬元,促進“老漁人”向“新法人”轉變。四是公益崗位安置一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37名退捕漁民加入長江流域生態管護隊,擔負長江沿岸護漁護林責任,促進“打魚人” 向“護魚人”轉變。五是項目發展吸納一批。組建“水產貿易公司”,大力發展“一蝦一蟹一魚”主導產業,聘請江西農大教授為48名退捕漁民開展水產養殖培訓,促進“捕魚人”向“養魚人”轉變。
四個結合,確保“護”得有效
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多措并舉推動長江生態環境持續好轉。一是與法治建設相結合。堅持依法行政,整合漁政、長航、水上公安、生態管護隊等部門執法力量,添置巡邏執法船、無人機、執法儀等設備,打造了一支裝備優、能力強的聯合執法隊伍,利用水上綜合執法中心平臺,對長江水域進行巡查,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二是與群防聯治相結合。有效發揮群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做到群防群治, 著力形成不敢捕的良好局面,實現了“官民合作、長效監管”。聯合東至涉水執法部門組織了交界水域、疊管水域和高發水域巡查執法行動,有效鞏固了禁捕退捕成效,確保禁捕水域無捕撈漁船、無捕撈網具、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產。三是與生態修復相結合。大力實施“五河兩湖一江”全流域整治,持續打造“最美岸線”升級版,加快建設芳湖最美岸線,加快創建沿江綠色礦山,全力推進沿江化工企業搬遷,全面淘汰關停污染性產業,真正做到“禁漁”與環境保護修復“并重”,確保長江生態環境安全。四是與綠色養殖相結合。大力發展水產健康養殖,將禁捕退捕納入河(湖)長制和“三農”工作考評,推廣成熟的生態養殖、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等生態健康的養殖模式,推動太泊湖、芳湖全面“人放天養”,長江流域增殖流放活動投放“四大家魚”苗種1300萬尾,推進漁業資源修復和水域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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